法规宣传与用药安全
把规则讲明白,是药房对顾客最基础的负责。
本站遵守的主要法律法规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
-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
- 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
- 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
- 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
官方查询与办事入口
-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:www.nmpa.gov.cn(药品批准文号、说明书查询)
-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:yjj.gxzf.gov.cn
-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:zwfw.gxzf.gov.cn
- 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/IP 地址/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:beian.miit.gov.cn
-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:www.cdr-adr.org.cn
用药安全提示
-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,不要自行加量、减量或停药;
- 抗菌药物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,不自行购买服用;
- 购买药品请认准药品批准文号,拒绝来源不明的“特效药”;
- 家中药品定期清理过期品种,不服用性状改变的药品;
- 用药后出现不适,及时停药就诊,并向门店或监测机构反映。
监督与举报
发现本站或门店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可通过“联系我们”页面的投诉渠道反映,也可拨打 12315(市场监管)、12345(政务服务)或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